关于严厉打击违法收购棉花行为切实加强棉花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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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违法收购棉花行为切实加强棉花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严厉打击违法收购棉花行为切实加强棉花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进入2004年棉花年度以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棉花市场监管力度,取得明显成效。但是棉花收购市场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有的企业未取得资格认定,非法收购加工棉花;有的地方,无照收购棉花行为猖獗;在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涉黑势力欺行霸市的情况,棉农的合法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影响极其恶劣。针对上述问题,国务院领导先后多次做出了重要批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特别是棉花主产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清醒地认清肩负的重任,坚决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严厉打击违法收购棉花行为,切实加强棉花市场监管执法,维护棉花流通秩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增强管好棉花市场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棉花的法规政策和国务院领导的指示,认真领会法规政策的精神,准确执行国家关于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法规政策。配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深入推进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同时,认真履行职能,抓好棉花市场监管工作。

二、积极做好对现有棉花收购加工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和淘汰设备落后和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对丧失资质条件的、出现严重违法经营案件的、无加工实绩的棉花企业,要坚决取消其棉花收购加工资格。对未经资格认定和核准登记擅自从事棉花收购加工行为的,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打击通过挂靠、联营、转包等手段为没有通过资格认定的企业从事棉花收购加工活动提供便利、从中牟利的不法行为,严禁“一证多厂”。

三、严把棉花市场主体准入关,进一步加强对棉花收购、加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从源头上把好关,坚决把不合格的市场主体清除出棉花收购加工领域。同时,要做好棉花企业设点收购棉花的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有关棉花政策文件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对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进行资格认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发挥职能,积极协助政府做好对棉花收购、加工企业的资格认定工作,努力保证认定工作的公平、规范和高效;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职能,积极参与做好新体制下的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规划和布局工作。严格实施对棉花收购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对信用好的棉花收购加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向社会公示;对信用差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对其注册登记公司等相关经营行为实施严格的监控,情节严重的,责令其退出棉花流通领域。通过信用分类监管,引导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四、进一步拓宽棉花经营渠道,鼓励籽棉收购市场的公平竞争。鼓励农民组织起来在做好“四分”基础上集中交售籽棉;允许收购籽棉送加工厂委托加工;取消对棉花企业跨地区收购棉花的限制,鼓励纺织企业到产棉区建立原料基地,实行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推动搞活棉花流通,严禁任何地区或单位采取划片、设卡等方式限制棉花购销活动。鼓励和支持具有棉花收购资格的企业跨地区设点收购棉花,增加棉花收购网点,方便棉花收购。积极引导,增强棉农和棉花企业的商标广告意识,实施棉花商标战略,进行广告宣传,争创棉花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认真加强对棉花购销合同的行政管理,提高合同履约率,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认真规范订单农业,切实保护棉农利益。大力推进棉花产业化经营。鼓励棉花生产、收购、加工、贸易、纺织以及其他企业之间搞好联合、兼并、重组,增强市场竞争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积极鼓励和协助企业以现有的资产、场地、人员为基础,组建公司或企业集团,为其提供便利。

五、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棉花交易中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监管棉花交易市场。依据职能,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坚决取缔未经批准的棉花交易市场、地下市场,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坚决打击无照加工棉花的行为。对无照加工棉花的,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继续加强对棉花加工设备生产销售企业及相关机械销售活动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国家明令淘汰的“两小一土”设备通过买卖、转让和租赁等方式死灰复燃,破坏棉花资源。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加工销售棉花中混等混级及违法经营棉花的行为,切实维护棉花流通秩序。

六、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坚决打击干预棉花收购活动的“棉霸”等涉黑势力,维护棉农的合法权益。对棉花收购企业与涉黑势力相勾结、欺行霸市、欺压棉农的不法行为,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工作。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要取消其棉花收购资格。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棉农的合法利益。

七、加强督查指导,加强省际毗邻地区棉花市场管理的协调和沟通。在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指导下,相关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通过举办联席会议、开展联合办案等活动,协调行动,统一执法尺度,维护政策的权威性。在新棉收购和加工高峰时期,产棉省(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向基层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地区棉花市场管理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

八、结合队伍作风整顿工作的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队伍素质。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棉花市场管理中渎职、失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决打击违法收购棉花行为、确实加强棉花市场监管工作。有关整顿情况,请于2005年1月30日前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00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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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 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辛勤工作,廉洁奉公,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要看到,当前农村基层在党风政风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农村的社会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式和利益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农村基层实际,经中央同意,现就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

(一)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要与巩固和扩大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历史进程相适应。要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学习《江泽民文选》作为重要任务。要以乡(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要注意加强对农村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实行分级负责制。要适应农村特点,编写简易读本,制作教育课件,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载体的作用。积极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表彰先进,弘扬正气。

 (二)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做到“六要六不要”,即: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包括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三)建立和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逐步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四)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完善乡(镇)、村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银行存款、现金、债权债务、票据使用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为村级财务管理服务。对财务管理混乱的乡(镇)、村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制定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滩涂、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

(五)深化改革,逐步消除滋生腐败的条件。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基层站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认真总结一些地方公开推选的经验,扩大候选人提名中的民主。积极推行村党支部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解决选举中宗族势力干扰等侵犯农民群众民主权利的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村、组不准招待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逐步推进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

三、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

(六)深入推进乡镇政务公开。乡镇政权机关和基层站所要以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利用方便快捷的形式,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编制乡镇政务公开目录。学校、医院、供水、供电等与农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公用事业单位要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要把办事公开纳入政风行风评议的范围,并将评议结果向有关部门反馈。

(七)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村级组织要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纳入公开的内容。县(市)负责编制村务公开目录。乡(镇)要把贯彻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

(八)积极推行农村基层党务公开。乡(镇)、村党组织的工作事项,除国家秘密外,都要向党员和农民群众公开。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内容。

四、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九)围绕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支农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按照透明、规范的程序安排支农资金,通过招投标方式落实支农项目。积极运用“一卡通”等简便、直接的形式,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力戒新农村建设中的形式主义。

(十)围绕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规模,防止乱占滥用耕地。加大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十一)围绕农村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防止和纠正乡镇机构改革中违反规定设置机构,超职数、超编制配备人员以及弄虚作假“吃空饷”等问题。及时掌握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进展情况,保证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足额到位和合理使用。督促有关部门规范转移支付和乡镇开支范围,及时解决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执行关于制止乡村发生新债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五、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十二)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制止违反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和乡(镇)、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规定的行为。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十三)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案件。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六、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十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县(市)党委和政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明确工作任务,确定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明确责任,着力抓好落实。县(市)、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县(市)、乡(镇)党委每年年底要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制定相关的配套规定。

(十五)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实施方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统一组织监督检查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县(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要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改革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县(市)、乡(镇)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十六)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任务分工,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新华网北京11月13日电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等师范学校德育工作的几点意见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等师范学校德育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2000年1月26日)

教师[2000]2号


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等师范学校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的小学教师,我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等师范学校德育工作的几点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等师范学校德育工作的几点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等师范学校(以下简称中师)德育工作,提高中师德育工作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师德育工作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一、 认清形势,明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师德育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中师德育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一方面,冷战结束后,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日益明显,但天下仍不太平,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西化"、"分化"之心不死,极力通过多种途径加紧进行思想和文化渗透,同我们争夺思想阵地,争夺青少年一代。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建立,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情况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也随之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各种思想文化潮流相互激荡碰撞,给中师德育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中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更加重视德育工作。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既要重视和不断加强、改进文化知识教育,又要重视和不断加强、改进思想道德教育"。 
  中师是培养小学和幼儿教育师资的摇篮,师范生是未来的人民教师,中师德育工作是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是中师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师范生的政治倾向怎样,精神状态如何,思想觉悟高低,道德素质优劣将直接影响到亿万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民族素质的提高、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师德育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探索和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需要保持清醒头脑,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师德育工作,需要把德育工作始终放在中师工作的突出位置。
   二、坚持正确的方针和原则,明确中师德育工作的新任务。
  新时期中师德育工作必须努力做到: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
  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核心内容,引导师范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的远大理想,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奠定良好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的基础。
  坚持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主线,以专业思想教育为重点,以基础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础,把生动有序的教育和严格规范的管理结合起来,把自律与他律结合起来,常抓不懈,常抓常新。必须紧密结合中师实际,遵循师范教育规律和师范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师范性,加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 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等师范学校德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按照《中等师范学校德育大纲》的要求,努力培养思想政治优良、专业思想牢固、道德品质高尚、个性心理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小学、幼儿园教师,为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良好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方面的基础。
  三、不断充实德育新内容,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
  世纪之交的中师德育内容必须适应时代的发展变化和要求,不断充实德育新内容,丰富德育内涵。要按照德育总体目标和学生成长规律,确定不同学龄阶段的德育内容和要求,在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方面,要形成一定的目标递进层次。
  要结合中师特点深入进行邓小平理论教育,使师范生掌握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和理论精髓,坚定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当前中师可以通过思想政治课、开设选修课、举办讲座、开展邓小平理论学习小组、组织社会实践和参观考察等各种方式,使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邓小平理论学习逐步引向深入。
  要大力加强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无神论教育,提倡科学精神,使学生理解它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观点,帮助和引导他们划清唯物论与唯心论、无神论与有神论、科学与迷信、文明与愚昧的界限,增强识别和抵制唯心主义、封建迷信及各种伪科学的能力,从而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要继续有针对性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进行维护祖国统一教育,理想、伦理道德以及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和基本国情教育,把发扬中华民族优良文化传统同积极学习世界上一切优秀文明成果结合起来,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要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国内外形势政策、民主法制和维护社会稳定教育,引导师范生识大体、顾大局,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不参加非法组织,不参与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活动,坚决同利用"法轮功"等封建迷信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要继续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和建设者。当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对教师的要求,做到"两代师表一起抓",使中等师范学校教师和师范生做到: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要与学生平等相处,尊重学生人格,因材施教,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
  要加强师范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坚韧不拔的意志,开拓进取、自强自立、艰苦奋斗的精神以及耐挫能力、心理调试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使师范生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要加强师范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努力塑造适应现代化要求和实施素质教育需要的新型师资;要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教育,树立公平、竞争、时效等现代意识;要加强环境教育,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和进行环境启蒙教育的能力;要加强民族团结教育,规范国防教育,提高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要加强合作教育,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帮助学生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个性发展与协作共处的关系,使学生学会相处,学会合作等。四、进一步拓展德育渠道,努力构建开放式的德育工作新体系。
  进一步拓展德育工作渠道,挖掘德育资源,优化育人环境,努力构建开放式的德育工作的立体网络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提高德育质量的必然要求。要充分发挥学校思想政治课的主渠道的作用。充实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内容,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课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要充分挖掘各学科教学的德育因素,找准各科教学进行德育的有机结合点,加强德育渗透,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教学工作,决不能为错误思潮提供讲台和阵地;要积极发挥班主任、共青团、学生会、校班会、课外活动等学校德育渠道的重要作用。注重发挥学生在德育中的主体作用,积极支持和引导学生开展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活动,不断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要加强德育与学生生活的联系,加强社会实践环节,积极开辟和建设校外德育基地,充分利用社会上的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等各种适宜场所对学生进行教育。要坚持请进来、走出去接受教育和学校教育相结合的成功经验,努力争取和借助社会各种教育力量,加强中师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分析社会问题。
  要不断优化师范生成长的环境。从改善学校育人环境入手,促进家庭育人环境、社会育人环境的不断改善,努力营造良好的德育氛围。要努力建设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的以社会主义文化和优秀的民族文化为主体、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要积极发挥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途径的有效作用,不断优化家庭和社会的育人环境,研究建设适应改革开放新时期特点的、开放式的德育网络,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德育工作的新格局。 五、改进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深入扎实地进行德育工作。
  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改进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努力提高德育实效性。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使德育工作为学生喜闻乐见,力求做到:说理教育与品德践行相结合。要坚持以理服人,同时,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品德践行;情感陶冶与榜样示范相结合。要坚持以情感人,自觉地创设情境,使学生在道德和思想情操方面受到感染、熏陶。同时,要以教育者的示范、伟人的典范和优秀学生的典型教育影响学生,鼓励学生自觉地运用榜样来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教育疏导与严格管理相结合。学生道德品质的形成、文明习惯的养成,需要正面的教育和引导。同时,要认真执行《中等师范学校学生行为规范》,严格校规校纪,制止不良行为,做到奖惩分明;指导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德育过程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共同参与的教育活动过程,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自主性,培养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力和习惯;明示教育与暗示教育相结合。通过人的有意识和无意识的心理活动,充分发挥大脑接受教育的潜力。在德育工作中要坚持明示教育与暗示教育并用,使学生的个性和谐发展,提高德育的整体效应。同时,要重视多种方式方法的优化组合,发挥各种方式方法的整体功能。
   要积极探索和充分发挥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代表的现代教育技术在德育工作中的特殊作用。要重视研究它对师范生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法律道德观念、生活方式和身心健康等方面产生的影响,重视研究其传播面广、速度快、管理难度大等特点给师范生德育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务必要重视加强引导和管理,使其在中师德育工作中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
  六、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德育队伍的整体素质。 
  建设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是搞好学校德育工作的根本保障。各地必须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加强中师领导班子的配备和建设。以校长为首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要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努力掌握马列主义和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思想精髓,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特别是在重大政治原则和理论是非等问题上,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始终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学校工作的第一位。
  学校的思想政治课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和学生管理干部是中师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专兼职结合的德育工作骨干队伍。要选拔政治素质好、师德高尚、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同志从事德育工作。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少数专职、多数兼职、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德育工作队伍。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德育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制度,加强对德育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要与职务聘任、奖惩、晋级挂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象培养业务骨干那样,培养高素质的德育工作骨干。要制订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他们参加各种形式的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并尽可能为他们提供学习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机会,不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和开展德育工作的能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实际积极研究解决专职德育工作者的职称问题,同时要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和待遇,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切实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广大教职员工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是搞好德育工作的基本保证。学校必须强化全员参与德育的意识,要把教职员工在德育方面的工作成绩作为职务评聘、晋升、创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全体教职工都要力求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德育工作局面。
  七、积极开展德育研究,推进中师德育工作科学化。 加强德育的科学研究对于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预见性、科学性,实现德育现代化具有重要的作用,德育工作要向科研要质量、要效益。要切实把德育科研作为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关心和支持中师德育科研工作,制定有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中师德育科研工作的开展,调动广大教师进行德育科研的积极性。中师在制订科研计划时要列入一定数量的德育课题,并尽可能为学校德育科研人员进修和有关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德育科研队伍可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办法,科研内容要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选项要具有针对性。当前,中师德育工作的着力点是要加强对新形势下有关中师德育的重点问题、热点问题和疑难问题的研究。要加强与有关科研部门的合作,积极争取德育专业理论工作者对中师德育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注重德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和运用,提高中师德育水平。
  八、加强对中师德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德育评估制度。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三讲"的要求,加强对中师德育工作的领导,务必解决学校德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增加德育经费的投入,积极创造条件为实施《中等师范学校德育大纲》提供德育基地,为德育工作者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如在参考书籍、报刊资料的订阅、信息获取、人员配备、业务进修学习等方面提供条件保障。
  中师德育工作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学校应成立由党政领导负责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把德育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贯通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贯通于学生的学习、生活之中;要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育人职责,切实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有效德育运行机制。
  要把德育工作作为中师教育教学评估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要研究建立中师德育工作的评估督导制度,加强对中师德育工作的督导,在学校工作评估督导指标体系中加大德育工作的权重,对实施《中等师范学校德育大纲》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估。